言情小说网 > 富二代的古代悠闲生活[种田] > 第3章 三、初见

第3章 三、初见


孙明琴这一年多的书可没白读,几乎把孙昌家书房里的县志、游记、话本和邸报都看完了。本朝传到当今已是第三代,国富民强,政治昌明,既无内忧,也无外患。原先北边强大的游牧民族已经被□□打得俯首称臣,周边剩下的小国都不足为虑。

        本朝□□在孙明琴眼中大概率是一位穿越前辈,而且是一位非常强的基建玩家。不但打仗厉害,研制出了不少新型冷兵器。还派船队出海将红薯玉米等高产作物从海外寻了回来,顺便还带回来了辣椒棉花这些经济作物。虽然这个时代农作物的产量与后世无法相比,但是新的作物也让本朝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质的提升。

        除了这些,□□还重新拟定了税制,改革了科举,甚至兴办了女学,当时还出了那么两名女官。可惜□□在位时间不长,常年东征西战受了不少伤,四十多岁就去了。高宗虽是□□的嫡长子,却自小与□□聚少离多,多由朝中大儒教导。□□去了后,税制和科举的改革都延续了下来,女学却渐渐没落了,世家的女子虽也常常举办文会品茶作诗,却再也没有女子入朝为官。虽无法入朝为官,比起前朝来本朝女子还是自在多了,不光是可以读书识字,女子出门上街也很正常,特别是已婚妇人,就算是大家族的妇人出门也是不用带帷帽的。最重要的是女子可以拥有私产,还可以自立女户,不需要依傍男子。

        孙明琴想着最差的情况也不过是自立女户,自己虽没什么本事,也总能想出一二古代没有的物什,挣几个小钱够自己生活就行了。

        次日,用过午饭照例是二婶收拾碗筷,孙明琴回到自己房里等其他人都回屋了才慢慢开了个门缝,偷偷溜出来靠着墙边往门口去了。

        孙家院子的布局类似于四合院,正房住着孙长发和大李氏,孙敏儿未出嫁时跟着老两口一起住在正房,出嫁后便是二房长子孙明书跟着两老住着。正房还有两间屋子,一间存着家里的粮食,另一间存着干菜并各类杂货。孙家人口多,男丁也多,且孙家伙食开得好,顿顿都吃的细粮。所以每年自己种的几亩地的收成从未卖过,都是存起来慢慢吃的。

        东厢住着孙昌家一家子,除了孙昌家和陈氏住着的东厢正屋和锁陈氏嫁妆的耳房,孙明琴和孙明诗都各自住着一间偏房。孙明玉还小,陈氏在正屋用屏风给孙明玉隔了一张床的位置,晚上有什么事情也好照料。

        西厢正屋住着孙昌河和赵氏并两个女儿,两个女儿也是在另一边用屏风隔了睡在一张床上。剩下的两间偏房一间住着孙昌山和小李氏,一间住着他们的儿子孙明礼和孙明义。剩下的那间耳房就放着家里的各色农具。

        与西厢相连的是倒座房,乡下住的屋子都用的青砖修的已经是不得了了,这倒座房便只用石头垒了,又用拌了稻草的粘土糊上,建了两间。一间用作柴房一间用作灶房。

        倒座房与东厢房中间扎了篱笆,这篱笆和家里最高的孙昌山差不多高,靠着篱笆还种了一棵花椒树。门便是一扇松木做的门,塔山上的松树不少,只需要山里砍了回来费一个手工钱,木匠就能给你做得结实耐用。

        孙家的门白天都是敞开的,因为村里每天难免都有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来找村长,开着便宜得很。孙明琴也得了实惠,没人注意就轻轻松松出去了。

        孙家的几十亩田地是一代一代攒下来的,都散的很开,除了外村佃出去每年只用收租子的三十多亩,家里只种了十亩地。其中有两亩还是塔山前山的旱地,一亩种着棉花,一亩种着豆子,都是不太用看管的。离村子远点靠近清溪的是五亩水田种稻子,村头挨着的两亩地混种麦子和苞谷,村尾一亩单独的地种油菜。

        孙家的院子靠近村头,要去村尾,最近的是从村中间穿过去。孙明琴怕别人看见,偷偷摸摸从村外绕了不少路。又怕去晚何霄已经走了,只能一路小跑过去,等快到时孙明琴的胃已经开始隐隐作痛了。

        塔山村的村民大多把油菜种在村尾这一片地里,所以当油菜花开放时黄灿灿的一大片煞是好看,村里不少彼此有意的小儿女初春都爱约在此处私会。

        可惜孙明琴是欣赏不了这个美景了,倒不是说在现代看多了花海,而是这里的蜜蜂实在是太多了!孙明琴以前在城市里少有见过蜜蜂,但是多少也听说过蜜蜂蛰人是非常疼的。所以孙明琴一向不爱往花多的地方跑,偶然遇到蜜蜂也是吓得马上不敢动了,脖子全缩进衣服里一叠声叫弟弟过来赶蜜蜂。

        为了远着蜜蜂,孙明琴便只在离油菜地稍远的一个稻草垛旁四下张望。这正中午的太阳明晃晃地照着,倒是一个鬼影子都没看到。孙明琴气地踢了一脚稻草垛,正转身准备走了,谁知道耳边突然响起了令她浑身发麻的“嗡嗡”声。

        身体比意识先做出反应。孙明琴下意识地紧闭双眼埋下头,肩膀抬到耳垂,脖子紧紧缩起来。浑身僵硬地站着,手收进大袖里,连脚也情不自禁地挪到了一起。

        时间总是在人们需要他快速流逝的时候变得漫长,孙明琴感觉自己等了好久,身边的嗡嗡声仍旧没有停下来,甚至是恐惧慢慢堆积,嗡嗡声越来越大,感觉蜜蜂更近了些。

        想到自己吃完饭就匆匆跑来,胃已经很不舒服了,还遇上了这吓人的蜜蜂,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本来在现代社会当富二代当的好好的,只是睡了一觉就穿越到了古代,还是古代农村!生活水平呈断崖式下跌,吃穿住跟以前比已经够忆苦思甜了,还要被大家子里其他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嫉妒。

        孙明琴不是不知道孙明棋对自己的恶意,平日里对自己这个长姐并没有多少尊重,酸话说了不少。

        每到年节时整个塔山村的孙家族人都有聚会,孙明琴来了一年多,聚会参加的也有四五次了,可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可以说上话的朋友,同龄的小姑娘见面也就点点头,年纪小点的也只是行个礼就跑开了。甚至在她们的言谈里大概听到了孙明棋说自己太懒,平日里什么活计也不做,只知道窝在房里睡觉。

        话说的难听,却是事实。孙明琴也知道自己连肚兜亵裤都没自己洗过,在她们眼里确实过分。可是孙家洗衣服都是用从家里那口井里打的水。夏天都还算了,天气一冷,那水摸一下都凉到了骨头里。孙明琴也想能一过来就马上适应这边的生活,像她看到的大多数种田文女主一样,可以熟练地烧火煮饭,操持家务,甚至还能到山里找些山珍卖了发家致富。可惜这些活别说是做了,孙明琴连见也没见到过。她只能继续着原身刁蛮恶毒的长姐人设,也为了给自己寻找后路增加价值,从书里快速地熟悉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尽量找出能够适合自己的谋生之路。

        作为一个小农女,孙明琴是不够格的。可是她自问已经足够努力地去融入这个陌生的世界,也尽量和身边的人处好关系,尊敬长辈友爱弟妹。就算是孙明棋,自己也尽量在长辈面前替她周旋,有吃的用的也没有少给她一份。

        越想孙明琴就觉得越难受,日子好不容易能过一些了,现实却又给了自己重重的一击。

        跟一个从未见过的男子结婚,不知道他的品行,不知道他的长相,也不知道他对自己的态度。沉浸在自己思绪里的孙明琴的眼眶已经渐渐湿了,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一声嗤笑。

        “谁?”孙明琴一惊,已经顾不得蜜蜂还在不在了,朝声音的来处瞪去。

        一位大约十四五岁的少年倚在稻草垛的另一边,身着青色长衫手拿折扇,一瞧便知是读书人的打扮,可仪态却是吊儿郎当无甚站相。皮肤虽是小麦色,五官却没什么可指摘的地方,其中那一双眼睛更是炯炯有神,似有光亮。

        这长相在识人无数的孙明琴眼里也算是上乘,可说出的话却不是那么动听。

        “被小虫子吓哭了?”这人话里自带一股笑意,若是平常相交倒是容易与人交好。可这句话却是戳中了孙明琴的痛脚。

        一个心理年龄二十多岁的人被小虫子吓哭可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话里的笑意自然就被理解成了嘲笑。

        恼羞成怒的孙明琴顾不上来意,从脚边随意捡了一块石子向少年掷去便转身跑了。

        等孙明琴憋着一股气回到家才想起今天溜出门的主要任务,现在后悔也迟了。她出门一趟可不容易。

        刚回到家气还没喘匀,又到了跟陈氏学刺绣的时间了。虽然昨晚上两母女刚吵过嘴,但陈氏一向都不是在正事上置气的人。

        在她眼里,孙明琴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学好针线,好在过礼的时候能自己缝出一套看得过眼的衣裳鞋袜。这个年代的女子不一定要会绣花,但是一定要会缝制衣裳,就算大家子有专门针线上的人,一个帕子一个肚兜这些贴身的物件还是要自己动手的。还好原身并没有从小学习针线,否则孙明琴一个现代人连针都不会拿,实在是很难找到一个合理的理由解释清楚。

        所以陈氏最近天天拘着孙明琴在家学针线,孙明琴不仅没有偷懒耍滑还乖乖地认真学起来,现在走针已经颇有点样子了。

        今日孙明琴的针线功课是用已经学会的几种简单的针法,绣一朵花出来。孙明琴虽然学的认真,但是天赋上实在是差了一点,走线的时候还看不出,这要自己绣朵花就完全不得章法了。

        自己埋着头在那里折腾了一个时辰,才绣出了一朵实在是认不出是什么花的花来。只能看出来绿色的是叶子,粉色的是花瓣。

        孙明琴自己也不好意思拿给陈氏看。便从针线笸箩里偷偷摸出剪刀来,准备拆了重绣。

        一旁的陈氏早看见她偷偷摸摸的手了,叹了口气。接过孙明琴的绣棚看了看,“让你绣这个只是看你针法熟悉了没有。这样就行了,你去玩吧,别一直看这个伤了眼睛。”

        陈氏从昨晚上情绪就不太好,孙明琴心里知道是为什么。此时见陈氏虽然生她的气,但仍旧是一副慈母心肠。

        心里说不感动是假的,孙明琴像往常一样倚着陈氏撒娇。

        陈氏轻拂着孙明琴的发尾,嗔道:“你这个小没良心的,刚刚去见了何家的哥儿,满意了没?”

        “嗯?”孙明琴自然是装作听不懂的样子。

        “少装相,你和你弟弟那点小把戏能骗到谁。我让明诗偷偷跟着你呢,不然你以为你那么容易就偷跑出去了?”陈氏爱怜地点了点孙明琴的鼻子。

        被拆穿的孙明琴脸瞬间就红了,把头埋进陈氏的怀里,才小声说:“没见到。”心里却明白了在田边见到的那个少年十有八九就是何霄了。

        想到当时何霄的态度,孙明琴不免暗叹一口气,这人年纪小有些直男脾气虽说是正常的,却少不得要为自己谋划一二出路了。

        陈氏也不提信与不信,只说道:“你是家中长女,你的婚事如果不好难免拖累家里的弟弟妹妹。明诗和明玉倒不必担心,自有你爹和你外公的面子。你二叔三叔家的弟弟妹妹怎么办?你也不要怨你爹不疼你,这何家的小子已经是百里挑一的了。

        “这附近是有几个庄户人家的小子读书不错的,但考科举所费不小,家底子薄的少不得要你的嫁妆填补。可这科举哪是一日两日的事情,日积月累的再多的嫁妆也有花完的一天,你又没吃过苦,虽说家里也能贴补你一些,可人家一大家子吃用偏你分开吗?贴补一大家子的用度,就算我和你爹没多的话说,你爷爷他们又怎么可能同意。

        “镇上倒也有几个富户,可那些子弟都养成了纨绔,每日只知吃喝玩乐。你自己学识不差,与这些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人如何相处?更别说县里那些大家子谁家不是一串小老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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