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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修罗场!!!


修罗场!!!

        这是来自沐遥的第一个反应,少爷和学长两个人一见面就不喜欢对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还记得七年前他们在虞城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他也不好说些什么。

        一边是少爷,一边是学长,无论他帮那一边对方都会不满,既然这样,沐遥只好什么都没做,只是,他以为刚才的时候已经足够惊险了呢?没想到那只是小小的开胃菜,吃饭的时候才是真正的触目惊心。

        三个人坐在餐桌上,沐遥坐在中间,而顾时颐和周易希就坐在他的身边,面前摆着无数的美味,也不知道顾时颐真的是想和沐遥重温旧梦还是怎么的,今天出现的都是他七年前最喜欢的东西,什么香草炙烤牛排,玫瑰盐法式鹅肝,还有琳琅满目的巧克力蛋糕,还有放了很多芒果的水果沙拉,都是他最喜欢的,只是,即使多么美味的美食,如今在他的面前也没有任何的食欲。

        “阿遥,这个是玫瑰盐的法式鹅肝,我记得你最喜欢的了,你尝尝看,鹅肝还是今天新鲜从法国运来的。”顾时颐没有理会周易希,仿佛他不存在一般。

        可恶,这个像个太阳一般亮的电灯泡

        顾时颐从小就学习礼仪,一举一动都非常符合贵族的形象,在大家的眼里,除了他平时对人冷冰冰之外,其实他这个人,非常的优雅,也和王子一般的绅士,就像现在,只是吃个饭,依然十分文雅,刀叉固定着鹅肝,浓浓的酱汁没有滴出盘子半点,还保持着餐具的整洁摆放,看着就让人心生愉悦。

        但是,如果餐桌上只有顾时颐和沐遥,事情当然很完美解决,沐遥一向不懂拒绝顾时颐的,可是现在,多了一个周易希,那就另当别论,他简直算是他的超级情敌,是顾时颐最有威胁力的对手,特地是现在沐遥和顾时颐已经分手好几年了,绝对不能让他再一次旧情复燃。

        七年前,顾时颐非常清楚沐遥的喜欢,他最喜欢的食物,最喜欢的东西,但是七年后,沐遥却被周易希改造得非常彻底,曾经他最喜欢的食物,现在都不太感冒。

        “哦,沐沐原来喜欢吃鹅肝吗?我怎么从来不知道。”周易希顿时阴阳怪气的。“沐沐,你不是喜欢土豆泥和杂果沙拉吗?什么时候喜欢起鹅肝了?”

        离开虞城的那么些年,沐遥的口味也逐渐起了变化,原本他喜欢的法式鹅肝,已经好些年没有吃了,反而逐渐靠近米国的口味,特别是放满了奶酪的杂果沙拉,和土豆泥,更得他的喜欢。

        沐遥尴尬得笑了两声。

        奇怪,他为什么要尴尬?

        “阿遥以前就喜欢,就算那么多年没吃了,现在也肯定会喜欢的吧。”顾时颐一句话却有着两个意思,还不忘手里的动作。

        而周易希手里的刀叉以快准狠的速度一下子截住了顾时颐的食物,还以力压众生的姿势把他叉着的东西放回了自己的盘子里,那速度让顾时颐也反应不过来的时候,他原本想夹给阿遥的鹅肝,重新回到了自己的碟子里。

        “那么多年不喜欢,现在也未必会喜欢。”一语双关周易希也不是不会。

        鹅肝可以形容食物,现在也可以用来形容顾时颐。

        “周易希你”

        周易希这几年抢走阿遥就算了,难得他和阿遥烛光晚餐的时候,他又跑了过来搅和。

        “周先生,现在我和阿遥在吃饭,你是不是。”你可以别做电灯泡吗?

        那么厚脸皮,真是难得一见,他都这样说了,周易希还好意思留在这里妨碍他和阿遥吗?

        “哦,顾少爷,你和沐沐都分手那么多年了,再见就和陌生人似的,我就怕你们尴尬,所以才在这里的,难道你们不喜欢?”即使做强大有力,光芒万丈的电灯泡,也要把他们闪到不能接近。

        如果真的离开了,就不会是他周易希了。

        顾时颐气愤了,却不知道怎么做才好。

        “有什么尴尬的,我和阿遥,都不是一般的交情了,哦,周先生不知道吧,我和阿遥,都是彼此的初恋,在加上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长大,感情不是谁都可以比的。”既然确定了周易希是情敌,打压情敌的事情刻不容缓。

        但周易希也不是吃素。

        “哦,原来是这样的啊,谁没有初恋呢?阿遥,我离开米国的时候,刚好兰芙学姐准备结婚了,他的未来老公,就是后来认识的对象,她在大学时候的初恋,都不知道去哪里了。”他用简单有力的例子,把彼此初恋的问题摆到了桌面上。

        说明初恋没什么大不了的。

        “兰芙学姐准备结婚了?那我们一定要去参加。”兰芙是沐遥和顾时颐的学姐,当年米国大学的校花,又是他们前两届学生会的会长,虽然一个是大三,他们两个是大一,他们因为一次活动认识,后来交情一直很好。

        顾时颐听完,放在桌子下面的手瞬间握紧了拳头。

        三,两句话,顾时颐不但把他和沐遥的感情分离了出来,还让沐遥动了回米国的念头。

        吃过饭了,周易希还是不肯离开,废话,他走了,沐遥这么办,他怎么会傻到,把沐沐和顾时颐留在这里。

        七年过去了,度假村这里变化了很大,比起过去的设施也更加的先进,环境也更加的壮观,这里处处充满了沐遥和顾时颐的回忆,但仔细看,又好像不是。

        “原来这里也有越野的山地电动车啊。”周易希硬是把沐遥和顾时颐挤开,插在了两个人的中间,让顾时颐气急败坏,也让沐遥暗暗松了一口气。

        说实在,虽然他和少爷的误会解开了,但七年没见,他还是觉得有些别扭,如果说少爷真的是抛弃自己,那么他还不会怎么样,毕竟他已经放下了,但是不是,少爷还是和七年前那样爱着自己,可是他对少爷那种心动的感情再也没有了,留下的,也只是尴尬和别扭而已。

        如果真的只有他和少爷在,他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幸亏现在学长也在,至少减轻了他的尴尬。

        “你也会?”

        这里是最受年轻人欢迎的度假村,当然少不了年轻人最喜欢的一些运动,这里在三年前就假设了越野的电动车,还在度假村这里开辟了一条越野通道,惊险刺激,让每一个来玩的都大呼过瘾。

        “要不我们比比?”开玩笑,什么叫他也会?这简直就是问一个大学生会不会数123一个道理,他在玩越野车的时候,他还在读abc呢。

        “那阿遥你就”当裁判吧。当顾时颐还想让沐遥看看自己帅气的一面,可当他看向他你一边的时候,就已经看到沐遥非常熟练得戴上了手套,那熟悉而帅气的动作,突然让他觉得,阿遥,恐怕很会玩这个。

        阿遥从小就非常乖,做的最厉害的一件事就是拜师学散打,到了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全国冠军了,但他可以肯定,阿遥绝对没有玩过越野车,他也不会玩这么刺激的运动,那么,他是在米国的时候学会的吗?

        越野车虽然还是比较安全的,但相对而言还是有着一点威胁,所以必须戴好装备,头盔头套,手套护甲等,必不可少,沐遥在虞城的时候,还真是一个乖乖的好学生,但是去了米国,正所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靠近周易希,怎么会学不到他的本事?

        周易希清楚沐遥的优点,也清楚他的短处,他太过于安静了,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间谍,学习技能真的必不可少,于是,他带着他去了很多地方,学习了很多技能,混吧,喝酒,高尔夫,保龄球,就算是飙车,也试过,当然也包括刺激的越野车。

        经过无数次的努力尝试,现在的沐遥,赛车技术也非常的纯练,单看他装备齐全,戴手套戴头盔的动作,真是又熟练又潇洒,一看就知道是专门训练过的。

        三个人在起跑点准备,一声令下同时出发,原本以为顾时颐在顾氏集团日理万机,□□不暇,一定对越野车不在行,没想到他却那么的厉害,技术非常完美;周易希也是,他是越野车的高手,速度想快就快,想转弯就转弯,想跳跃就跳跃,即使是第一次的路线,也从容不迫,陆续有致。

        但要说里面最棒的,还真是沐遥,度假村开放的越野区,出了凹凸不平的路线之外,还有着层出不穷的陷阱,特别现在已经夜晚了,在亮如白昼的灯光下,还是有那么一点危险,但在沐遥的面前,都不是什么问题。

        越野车的他的技术下,如同一体,在直线的线路上,如同疾风,嗖的一声无影无踪,在弯道上却快如闪电,掀起无数沙土,当越野车走过山丘上,下面是离地两三米高,不小心就会车毁人亡,遇到这样的情景,大多数人都会减慢速度,却见沐遥没有半点胆怯,反而加快了速度,用极其完美地车技,非常自信地跳跃到另一块平地上。

        那么的一瞬间,顾时颐都为沐遥震惊了。

        不出意外,沐遥开着的越野车第一个回到原地,当顾时颐也回到的时候,就已经看着他拿着胜利的旗帜,自信地对他们笑。

        “看来,是我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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